化工资讯网整理编辑:近日,付某来到乐购潜山路店,并且购买了一袋“新东阳儿童肉松”,价格为35.3元。后来,他在查看产品包装袋子的时候发现,有“维生素E”成分标明被添加进了配料成分中。
付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可以添加“维生素E”的食品中不包含肉松的规定,拨打了12315进行举报。 1月22日,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蜀山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乐购潜山路店构成了销售食品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行为,除没收正在销售的产品外,还给予超市3000元罚款。
付某在蜀山区法院向乐购超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该超市退还35.3元,并且给付某10倍的金钱赔偿。昨日,记者从蜀山区法院了解到,由于乐购超市没有尽到相关的保障义务,法院判决:乐购超市必须退还消费者货款35.3元,并赔偿该消费者3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