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百科为您介绍:随着化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化学品需求量有了明显的增长,近年来我国丙烯腈的生产总产量也呈上升趋势,伴随着丙烯腈产量、产能的进一步扩张,其在储存、运输、贸易等领域的安全监管也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丙烯腈具备危害性
但丙烯腈属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高腐蚀等特点,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导致呼吸代谢受阻而窒息死亡,安监、公安和交通等管理部门对其生产、购销、运输和存储等环节均有严格要求,特别是运输环节,如果出现意外事故,将对运输人员、设备、周遭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因而危险化学品存储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丙烯腈运输管理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有关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并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该目录显示丙烯腈从“剧毒危化品”降为“一般危化品”,但是由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试行)于2015年8月25日发布之日起实施,丙烯腈仍继续列入内河禁运范围。
国际范围内,包括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编写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际内河危险货物运输欧洲协议》以及美国的《联邦法规汇编》等国际运输法规都对丙烯腈的水路运输制定了非常详细、严格的章程。丙烯腈属于易燃液体,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丙烯腈泄露的危害
众所周知,丙烯腈泄露,主要集中在地面上或漂浮在水面上,或形成有毒蒸汽而沿地面随风向扩散,如处置不当,会严重污染环境,并具有扩散迅速,社会危害性大的特点。2015年,我国交通运输部对加强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再次强调将严把从事内河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市场准入关,严控危化品船运力,加快危化品船淘汰更新,建立机制,推行危化品船检验终身负责制。事实上,早在2005年我国家交通部门就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在2015年公布的新环境法中,又进一步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进一步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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